1.招标条件
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榆林服务区房屋修缮和围墙工程、临河服务区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美驿计发【2016】1号文件批复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中泽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ZHT2016-GC-006
2.2 G6高速公路榆林和临河服务区自建成投入运营已十年,设施老化陈旧。临河服务区防水、供电破损严重,公共卫生间不能满足节假日使用。两对服务区影响了高速公路和地方形象。同时,为了以良好形象迎接2017年自治区大庆和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全国服务区文明创建检评,提升服务区的服务质量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对榆林、临河服务区进行整修。本项目一标段投资额约207万,二标段投资额约199万。
2.3本次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榆林服务区房屋修缮和围墙工程、临河服务区整修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划分见下表:
标段 |
服务区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一 |
榆林服务区房屋修缮和围墙工程 |
拆除铁艺围墙、地沟,新建围墙、地沟、公厕土建水暖电、装修等。 |
二 |
临河服务区整修工程 |
每侧公厕扩建78.15平方米包括土建、水暖电、装修、室外台阶、坡道,主楼屋面防水、主供电线路(南区配电室至北区餐厅)更换及女儿墙维修等。 |
2.4计划工期安排:计划2017年3月15日开工,2017年5月30日交工,共计77日历天。实际工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一 |
同时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累计建筑面积15000㎡以上。 |
二 |
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累计建筑面积15000㎡以上。 |
3.2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下表: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一~二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2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工作,同时必须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
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一致,且不得更换。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及设备不相符的(如无牌、无证、有违章记录、不设安全警示装置的车辆及不适合本工程的改装机械设备),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已经进入作业现场的要求立即停工,就地清理出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或2个标段。但每个标段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凡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徽商大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⑦拟任项目经理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⑧拟任项目总工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⑩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打印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徽商大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城区哲里木路与北二环交汇处)。
6.3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和《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内蒙高速办公楼12层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71-2305787
招标代理:山西中泽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98号龙兆远景3号楼3208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51-2834497
邮 箱:sxzzht@163.com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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