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项 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法人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资金 |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
资质等级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 |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1、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为所投标段承诺的流动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条件)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名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ETC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以资历表填写为准),要求持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评标时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网上查询,查询无结果的视为无壹级建造师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必须不大于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否则不予认可),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项目经理 备选人 |
1名 |
|
项目总工 |
1名 |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ETC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以资历表填写为准)。 |
项目总工 备选人 |
1名 |
|
财务负责人 |
1名 |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从业资格证不予认可),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财务负责人职务(以资历表填写为准)。 |
财务负责人 备选人 |
1名 |
三、施工标段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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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数量 |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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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流动资金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流动资金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g.投标文件签署人字迹应与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字迹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流动资金承诺书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投标文件(包括设备技术指标等)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投标人对关键设备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相关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或印刷宣传材料原件)及售后服务资料。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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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和财务负责人(及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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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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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5分。 (2)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0分; (3)业绩,满分20分; (4)履约信誉,满分10分; (5)财务能力,满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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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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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1]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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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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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 |
5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安排等进行评审,较为合理、可行的得3分,完整、科学的得3~5分。 |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3分 |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结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
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4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2.4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对质量、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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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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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建议 |
2分 |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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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机构 |
30分 |
项目经理(含主选及备选)资历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
项目总工(含主选及备选)资历 |
8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8分 |
|||||||
财务负责人(含主选及备选)资历 |
7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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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0分 |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财务能力 |
15分 |
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同一个标段评标价相等时,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注册资本金也相同时,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
3.2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本章第1条规定,进而确定其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家数。
(1)按本章第
(2)按本章第
(3)按本章第
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4评标结果
四、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
要 求 |
资 质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规定,资格审查时列入“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项 目 |
要 求 |
业 绩 |
近五年内( |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条件)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 |
1 |
机电总监理 工程师 |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驻地(或总监)监理工程师职务(以资历表填写为准),年龄60岁以下。 |
1 |
合 计 |
1 |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设备最低条件)
机电监理试验室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检测设备 |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
台 |
1 |
|
色彩色差仪 |
台 |
1 |
|
||
板厚千分尺 |
台 |
1 |
|
||
光功率计 |
台 |
1 |
|
||
光衰减器 |
台 |
1 |
|
||
RCL测试仪 |
台 |
1 |
|
||
光时域反射仪 |
台 |
1 |
|
||
稳定光源 |
盏 |
5 |
|
||
数字万能表 |
个 |
3 |
|
||
光可变衰减器 |
个 |
2 |
|
||
线缆测试仪 |
台 |
2 |
|
||
通信测试仪 |
台 |
2 |
|
||
声压计 |
台 |
1 |
|
||
音频信号发生器 |
台 |
1 |
|
||
SDH综合测试仪 |
台 |
1 |
|
||
音频性能分析仪 |
台 |
1 |
|
||
光万用表 |
个 |
1 |
|
||
PCM综合测试仪 |
台 |
1 |
|
||
综合布线认证分析仪 |
台 |
1 |
|
||
计算机网络分析仪 |
台 |
1 |
|
||
秒表 |
个 |
1 |
|
||
焊口探伤仪 |
台 |
1 |
|
||
低速数据测试仪 |
台 |
1 |
|
||
脉冲数字线路故障测试器 |
台 |
1 |
|
||
视频分析仪/信号源 |
台 |
2 |
|
||
色彩色差计 |
个 |
1 |
|
||
雷达测速器 |
台 |
1 |
|
||
闭路电视测试仪 |
台 |
1 |
|
||
数字式功率计 |
个 |
1 |
|
||
交流电源分析仪 |
台 |
1 |
|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
电缆故障测试仪 |
台 |
1 |
|
||
误码分析仪 |
台 |
2 |
|
||
逆反射系数测定仪 |
台 |
1 |
|
||
双臂电桥 |
台 |
1 |
|
||
电子涂层测厚仪 |
台 |
1 |
|
||
超声波测厚仪 |
台 |
1 |
|
||
容量筒 |
套 |
2 |
|
||
2 |
办公、通讯及 交通设施 |
台式计算机 |
台 |
1 |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1 |
|
||
复印机(可复印A3幅面) |
台 |
1 |
|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
传真机 |
台 |
1 |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
||
固定电话 |
部 |
1 |
|
||
会议室 |
m2/间 |
40/1 |
|
||
车辆 |
辆 |
3 |
|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项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近三年(指2014年度~2016年度,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需提供2013年度~2015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
|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要 求 |
备注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在2013~现在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过。 4、投标人在2013~现在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过。 5、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指机电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五、监理标段评标办法
内蒙古高路公司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ETC)收费联网
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要)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已签署的除外),未使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自律承诺书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还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或授权书及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9)投标文件签署人字迹应与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字迹一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招标人组织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 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和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同一标段中,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重新招标。
(2)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设书评审;在对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技术、商务评分细则
(一) 商务评审,50分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满分35分);
(1)机电总监理工程师 (满分35分)
a.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21分;
b.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7分;
c. 曾在类似岗位监理过类似项目1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监理工作项目加7分,最多加7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5分):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6分;
b.近5年内,完成监理任务比强制性履约标准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二) 技术评审,40分
1、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25分)
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本项分值分配如下: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2分)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4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酌情扣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过1.6分。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3分)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2分)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2分)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2分)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2分)
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各1.2~2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1]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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