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
适用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营业执照 |
所有标段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
资质等级 |
BMTJ-1、2、3、5、7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
BMTJ-4 |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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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TJ-6 |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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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 |
BMTJ-1、2、3、5、7 |
企业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在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内交发〔2013〕508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在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无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以2014年度评价结果为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受限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规定) |
BMTJ-4 |
企业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在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内交发〔2013〕508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在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无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以2014年度评价结果为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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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TJ-6 |
企业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在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内交发〔2013〕508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在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无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以2014年度评价结果为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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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 |
所有标段 |
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直接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的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如试验检测机构为非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所有标段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
资格审查 |
所有标段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要求,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
适用标段 |
财务要求 |
BMTJ-1、3、5、7 |
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3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规定) 2、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银行信贷证明金额可以累加计算) |
BMTJ-2 |
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规定) 2、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银行信贷证明金额可以累加计算) |
BMTJ-4 |
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
BMTJ-6 |
1、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3亿元人民币; 2、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 |
适用标段 |
业绩要求 |
BMTJ-1、2、3、5、7 |
近5 年( a、累计长度不少于25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b、累计长度不少于25公里高速公路路面且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如一项业绩中同时具有路基和路面工程,则此项业绩可被视为同时满足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和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c、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a、b两项要求 |
BMTJ-4 |
近5年( a、累计长度不少于1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b、1座高速公路上跨铁路跨线桥工程施工; |
BMTJ-6 |
近5 年(
a、累计长度不少于
b、1座桥长不少于 |
注:1、投标人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后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量”、“交工日期”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该项目省厅录入或省厅审核的序号。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如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信誉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规定)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BMTJ-1、2、3、4、5、7标段指“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施工BMTJ-6标段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BMTJ-1、 、2、3、5、7 |
项目总负责人 |
1名 |
投标人在职在岗的副总裁/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领导。 |
总承包 项目经理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上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信息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的具体信息截图); 3、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标时招标人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查询无结果的视为无一级建造师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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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备选项目经理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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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总工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上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信息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的具体信息截图);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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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备选项目总工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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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负责人 |
1名 |
1、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含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不予认可)(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财务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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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财务负责人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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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 主任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3、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水平,该水平考核标准为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及桥梁3个专业,针对取得道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视为具有材料及公路2个专业)(以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注册人员”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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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试验室主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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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负责人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的安全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注:1. 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2015年-2017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 未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3. 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的人员。
4.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总承包备选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其余人员可以是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人员。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BMTJ-4 |
项目总负责人 |
1名 |
投标人在职在岗的副总裁/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领导。 |
总承包 项目经理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至少含有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上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信息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的具体信息截图); 3、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标时招标人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查询无结果的视为无一级建造师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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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备选项目经理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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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项目总工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至少含有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上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信息为准,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的具体信息截图);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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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 备选项目总工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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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负责人 |
1名 |
1、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含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不予认可)(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财务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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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财务负责人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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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 主任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3、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水平,该水平考核标准为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及桥梁3个专业,针对取得道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视为具有材料及公路2个专业)(以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注册人员”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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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试验室主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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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负责人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的安全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注:1. 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2015年-2017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 未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3. 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的人员。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BMTJ-6 |
项目经理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座主跨跨径不小于 3、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标时招标人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查询无结果的视为无一级建造师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备选项目经理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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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座主跨跨径不小于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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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总工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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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负责人 |
1名 |
1、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含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不予认可)(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财务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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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财务负责人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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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 主任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3、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水平,该水平考核标准为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及桥梁3个专业,针对取得道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视为具有材料及公路2个专业)(以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注册人员”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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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试验室主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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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负责人 |
1名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的安全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填写为准);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 |
注:1. 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2015年-2017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 未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三、评标办法
(适用于BMTJ-1、BMTJ-2、BMTJ-3标段)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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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总承包方案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所要求附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齐全、完整;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g.投标文件签署人字迹应与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字迹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该试验检测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及单价分析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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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的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如试验检测机构为非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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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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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1)施工总承包方案: 20分; (2)项目管理机构: 5分; (3)投标报价: 60分; (4)企业业绩: 10分; (5)财务能力: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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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的和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f、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30家小于等于4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8个最高和8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g、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40家小于等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0个最高和10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h、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2个最高和1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的结果为准,不随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出现计算错误应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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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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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及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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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 方案 (20分) |
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体安排(3分) |
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体安排等进行评审,较为合理、可行的得1.8分,完整、科学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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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3分) |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结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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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需针对高速公路扩建工程)(4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2.4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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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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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
对质量、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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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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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0.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0.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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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建议 (1分) |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0.6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0.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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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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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增加1项加0.3分,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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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备选项目经理(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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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增加1项加0.3分,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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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总工 (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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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业绩增加1项加0.2分,最多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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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备选项目总工(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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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业绩增加1项加0.2分,最多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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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满分6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D时得满分(6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D=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F=60 F1=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若D1 ³ D,则E=0.2;若D1 < D,则E=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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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0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业绩可以累加计算)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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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近5年内(
①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累计长度每增加
②完成高速公路路面且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累计长度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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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5分) |
营业收入(1分)(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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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1亿元人民币加0.04分,增加不足1亿元人民币的不加分,最多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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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证明(2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银行信贷证明金额可以累加计算)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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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银行信贷证明金额每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加0.2分,增加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的不加分,本项最高加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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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2分)(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
2015年末速动比率为100%时,得1.6分;每高1%加0.02分,每低1%扣0.02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本项最高得2分,最低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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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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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项细化为: 3.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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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BMTJ-4标段)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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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总承包方案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所要求附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齐全、完整;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g.投标文件签署人字迹应与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字迹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该试验检测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及单价分析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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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的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以查询信息为准;如试验检测机构为非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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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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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1)施工总承包方案: 20分; (2)项目管理机构: 5分; (3)投标报价: 60分; (4)企业业绩: 10分; (5)财务能力: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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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的和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f、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30家小于等于4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8个最高和8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g、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40家小于等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0个最高和10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h、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2个最高和1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的结果为准,不随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出现计算错误应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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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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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及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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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方案 (20分) |
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体安排(3分) |
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体安排等进行评审,较为合理、可行的得1.8分,完整、科学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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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3分) |
对本项目施工组织结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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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4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2.4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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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
对是否满足总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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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
对质量、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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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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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分) |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0.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0.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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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建议 (1分) |
对本项目及业主的建议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0.6分,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0.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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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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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增加1项加0.3分,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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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备选项目经理(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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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增加1项加0.3分,最多加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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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总工 (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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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业绩增加1项加0.2分,最多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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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备选项目总工(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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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担任类似项目(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的业绩增加1项加0.2分,最多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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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满分6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D时得满分(6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D=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F=60 F1=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若D1 ³ D,则E=0.2;若D1 < D,则E=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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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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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近5年内(
①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累计长度每增加 ②完成1座高速公路上跨铁路跨线桥工程每增加1座加1分,最高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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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5分) |
营业收入(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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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1亿元人民币加0.04分,增加不足1亿元人民币的不加分,最多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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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证明(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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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前提下,银行信贷证明金额每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加0.2分,增加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的不加分,本项最高加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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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2分) |
2015年末速动比率为100%时,得1.6分;每高1%加0.02分,每低1%扣0.02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本项最高得2分,最低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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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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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项细化为: 3.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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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BMTJ-5、BMTJ-7标段)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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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总承包方案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所要求附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齐全、完整;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g.投标文件签署人字迹应与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字迹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该试验检测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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